本次《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主要修改点如下:
  
  1、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3.3条修改为“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本协议作为速卖通与卖家之间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与补充,具有约束力。平台规则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卖家具有约束力。”;
  
  2、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3.4条修改为“本协议自您签署之日起生效。速卖通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不时地更新、修改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并将于修订版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生效前7天以网站公示、站内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您。变更后的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在公布后,依法经过规定的合理期限后生效,对您具有约束力。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联系速卖通官方客服,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类目服务/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类目服务/服务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3、删除《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原第3.6条“本协议自您签署之日起生效。”;
  
  4、调整了商家保证金及履约担保保证金相关条款(具体见《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五条);
  
  5、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7.2条修改为“依照《电子商务法》、商品发往地和/或其他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您应当向速卖通提交您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速卖通有权对您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速卖通保留对您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税务注册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展示、验证、检查或询问的权利;同时您同意,在税务机关依法要求查询您与纳税相关的信息时,平台有权利将相关数据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发送给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如速卖通依据自主判断认为您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税务登记等相关信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要求您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正;如您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正,速卖通有权下架或删除店铺商品、暂停您的类目权限、冻结或关闭店铺和/或停止向您提供全部服务。”;
  
  6、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7.9条修改为“速卖通有权根据商品生产地、销售地、输入地或其他地区的法律要求、监管要求、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和产品风险评估颁布各类目的商品管控标准,并根据该等标准制定卖家商品的准入及检测要求,同时要求卖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证书、文件、图片、照片、报告等)。卖家理解,为满足适用法律要求、监管要求或推广营销等需求,速卖通可能会将卖家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对应店铺/商品信息向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提供。”;
  
  7、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第9.2条修改为“遵守平台协议及平台规则、中国及商品发往地和\或其他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商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障、税法、制裁、出口管制、营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欧盟国家法律规定,为购买您商品的欧盟国家买家提供自收到商品之日(如订单内有多个商品,则自收到最后一个商品之日)起的14天或依法更长期限的无理由退货服务,2年或依当地法律更长的期限的商品保修服务。在履行上述2年期商品保修服务时,卖家知悉并应依法承担买家为维修商品支付的运费,同时有可能应法律规定为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进行退货退款。”;
  
  8、将《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15.1条修改为“本协议在卖家完全退出平台运营并且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后自然终止。”;
  
  9、《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部分结构调整(将原第十五条“协议期限及提前终止”中的关于通知及送达的内容单独设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见第17.1-17.8条);
  
  10、《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其他条款或表述调整。
  
  具体以修改后的《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为准,相关链接如下:
  
  新版《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链接:
  
  https://terms.alicdn.com/legal-agreement/terms/product/20230330141336272/20230330141336272.html
  
  旧版《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链接:
  
  https://terms.alicdn.com/legal-agreement/terms/product/20230330141336272/20230330141336272_1_1_17517.html
  
  根据《速卖通商户服务协议》约定,速卖通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不时地更新、修改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并将于修订版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生效前7天以网站公示、站内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您。变更后的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在公布后,依法经过规定的合理期限后生效,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联系速卖通,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类目服务/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类目服务/服务的,则视为您对修改后的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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